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五周年!点击下图了解相关内容☟☟
编辑丨赵婧雅、束月琴 审核丨张晓磊、朱朝智来源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声明丨部分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编辑丨赵婧雅、束月琴 审核丨张晓磊、朱朝智
来源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声明丨部分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要求,经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统一部署,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倾斜调整部分继续完善我省高龄倾斜办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2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一起来看通知原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级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详情可看↓↓↓
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779787.html
来源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声明丨部分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觉得文章不错,记得点个“